2009年9月9-11日,我中心胡继晔副教授作为中国-欧盟社会保障合作项目中方高级专家,参加了该项目在吉林省延吉市举办的社会保险反欺诈及社保基金监管立法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
中欧社保项目作为中国和欧盟双方政府间最大的合作项目,目前已经进入第二阶段。吉林省作为开展地方层面社会保障改革试点的六个省份之一,承办了该次研讨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分省、市、自治区社会保障厅局的主管领导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上,我中心胡继晔副教授分别作了《社保基金反欺诈立法: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社会保险立法中的基金监管问题》两场报告,并主持了外国专家的英文演讲。在社保基金反欺诈立法的报告中,他从民法、合同法中所界定的欺诈行为入手,分析社会保险这一特殊领域欺诈行为主要存在于基金征缴、养老金领取、医疗保险报销等环节。借鉴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定罪和量刑,他建议在未来的《社会保险反欺诈管理办法》中针对社会保险的欺诈行为进行相应规范。《社会保险立法中的基金监管问题》是胡继晔副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社保基金监管立法研究》的部分前期成果,在报告中他就社会保险立法的背景、立法的思路和框架进行了介绍。
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领导认真听取了胡继晔副教授的报告,并与欧盟专家一起进行了深入探讨,为未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反欺诈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出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