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3日,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赴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交流学习的五位硕士研究生同MiDIC项目的十多个国家的留学生举行了名为“法律体系与发展”的学习交流会。交流会围绕着同学们在课堂中所学的知识来展开,内容主要是关于发展中国家法律的移植以及法律体系的形成对于发展中国家国家社会、经济体制的影响。
首先,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的高雪男同学就中国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进行了简要介绍。他认为,中国法律受到传统的中华法系影响很大,到近代中国主要借鉴和移植了以德国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法律。随后,中国法律受到了社会主义法律的影响。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又大量引进英美法系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从而逐渐形成了现有的法律体系。他表示,虽然中国的法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中国近年来法律体系的改进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还是值得肯定。之后,来自巴西的Roberto和土耳其的Huriye也分别对各自国家的情况作了简要介绍。
随后,参与交流会的同学对各自感兴趣国家的法律制度提出了相关问题。加拿大的Laura认为,中国受传统法律的影响很大,市场经济相关法律还不够健全,中国如何解决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关系,是中国将要面临的问题。对此,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的胡健毓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回应。他认为,当前中国政府不断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中小企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巨大。同时,政府正在推行的监管改革,将更好地限制公权力的使用,维护市场经济的发展。此外,来自芬兰的Jenni以及美国的Jess等也相继同法和经济学的研究生们探讨了有关中国法律的问题。
最后,本次学习交流会在同学们热烈的讨论中结束。
高雪男介绍中国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