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至9月6日,荷兰皇家科学院(KNAW)院士、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法学院教授、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特聘“海外名师”Michael Faure教授来中心工作,对中心教师进行学术指导。
Michael教授与胡继晔教授、徐光东副教授、贵斌威讲师、李文静讲师、周天舒讲师和徐文鸣博士分别就有关科研成果进行了讨论。李文静讲师介绍了自己的近期研究成果。他从法和经济学的角度思考了环境侵权中私权救济不足的问题,认为缺乏救济的权利根源于法律的实施以及司法的薄弱,而责任规则以及诉讼制度也有需完善之处,所以整体而言加强法律的实施尤其是司法的作用,引入保险、风险救助基金等制度可以更好的解决对受害人的救济。Michael教授认为,这个主题具有现实意义,但太宽泛,建议通过一些案例入手,集中分析一两个问题,深入研究。李文静讲师同时介绍了自己对“打车软件等新兴技术对出租车监管的影响”问题的研究,他认为欧美Uber等打车软件的兴起冲击了出租车行业的准入监管,并引发了一系列法律上的问题,而从理论上监管以及准入监管本身存在着许多的争议,而从实践来看欧美的准入限制一方面有着维护公众安全的考虑,但是客观上也创造了巨大的租金与利益集团,打车软件的兴起一方面会影响其传统的租金,但是也对监管有了新的冲击。而中国的情形则不尽相同,中国最重要的打车软件仅仅针对适格的出租车,所以并未冲击准入管制,但是打车软件的兴起会对不同的人群的福利状态产生不同影响,可能会影响对新兴技术适应较慢的弱势群体,但是这种影响是否需要监管者的介入尚待研究。Michael教授、胡继晔教授、徐光东副教授认为,该研究最大的问题在于打车软件在国内外引发的问题不一致,Uber在欧美直接引发了对出租车准入监管的反思,中国国内则未出现这个问题,所以在进行国内外比较时需要考虑到这种不同。
周天舒讲师介绍了自己对证监会执法中是否对国企与私企一视同仁问题的研究。他认为对该问题的解答需要建立在数据的基础上。通过整理过去几年证监会执法的数据,并对比国外主要证券监管机构的执法情况,他对证监会的执法力度,以及执法中对不同性质企业的进行处罚的比例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发现从数据上看,证监会对于其他上市公司的处罚数量要多于对国企的处罚。但是这个现象背后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例如不同性质公司的守法水平、社会责任意识、与执法者的关系等等。几位教授认为这是一项很有意思的研究,而且数据和案例的搜集整理都很出色,但是如何确定国企的性质,是否需要区分央企与地方国企,如何判断其手法水平等,还有待更深入的研究。
贵斌威讲师介绍了中国的环境保护是否存在库兹涅茨曲线问题。经典的假设一般认为经济增长会带来收入增长和环境恶化,但是个人对于收入的正边际效用会递减,所以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个人会为了环境不恶化而放弃收入增长,所以会出现环境保护的拐点。当然这个理论需要考虑很多的因素,例如执法的水平、产业结构等等。Michael教授认为这个模型非常有价值,但是在具体验证时,如何设定指标,如何剔除干扰项等,都需要进一步思考。
Michael教授分别与胡继晔教授、张卿教授、徐光东副教授就合作研究课题、法律经济学英文著作出版问题以及国内外法律经济学培养模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在校期间,Michael教授还与中心主任席涛教授座谈,就海外名师项目的下一步执行计划、欧洲法律经济学博士生项目,以及扩大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律经济学知名教授的学术联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