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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举办2012级研究生第五期读书报告

2013年3月14日晚6:00—9:00,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在学院路校区举办了2012级研究生第五次读书报告会。席涛教授、2012级全体博士生、硕士生共同参加了本次读书报告会。本期读书报告由李辉博士报告。

本期读书报告会上,2012级博士生李辉选读了《所得税不公平待遇:仍然困在不可能的迷宫中》(Tax Discrimination:Still Stuck in the Lybyrinth of Impossibility)一文,本文由耶鲁大学法学院讲师迈克尔·J·格雷茨,哈佛大学财政税收研究基金主任阿尔文C.沃伦共同研究发表。为加深对本文的理解,在正式讲述论文内容结构之前,李辉博士为大家讲解了有关税制、国际税法等财税领域重要概念及近似术语之间的区别,强化了同学们对于文章的把握能力。简要介绍了文章作者之后,李辉博士对文章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重点阐述解决税收歧视的一个重要标准——竞争性中立。最后,李辉博士针对本文不足点进行了更深一层次的思考,指出了文章所存在的缺陷。在师生交流环节,同学们也就自己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讨论;席涛教授对国际税法原则、欧盟体制等多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论述。就此,本期读书报告会圆满结束。

文献观点综述:

《所得税不公平待遇:仍然困在不可能的迷宫中》:论文主要由九个部分组成,分别为国际税收的效率标准、国际税收中性的三个效率标准、纳税人不能改变居所的假设、竞争中性的标准案例、竞争中性的税法要求、被推荐的合法的竞争中性的观点、竞争中性的积极声明、竞争中性作为一个克服税收歧视的方法、结论。在文章开始,作者就认为在缺乏税基和税率相互协调的情况之下,欧盟法院试图通过非歧视标准来消除成员国之间税制的差别是不可能的,欧盟法院在此已经进入到了一个“不可能的迷宫”之中了。Mason和Knoll认为,欲走出这样的迷宫,应当建立一个单一规范的非歧视标准,即竞争性中立。之后,文章的主体部分就是在论证竞争性中立的相关概念、标准等。但最后最后作者得出结论,竞争性中立不是解决税收歧视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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