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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经济学系列讲座第79讲 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法学院Niels Philipsen教授讲授 “Smart Mixes of Regulation: A Law and Economics Approach”(监管的巧妙结合:法与经济学方法)

20171115日,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Niels Philipsen教授,在学院路校区为法与经济学研究院的师生作了题为“Smart Mixes of Regulation: A Law and Economics Approach”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徐光东教授主持,贵斌威副教授和徐文鸣助理教授参加了讲座。

Philipsen教授讲座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监管和私人监管的含义及对比,监管方式与责任规则的结合,以及什么是“监管的巧妙结合”等问题。Philipsen教授认为,维护公共利益的监管是对市场失灵的一种纠正,市场失灵的存在是公权力进行监管的前提。Philipsen教授还具体解释了外部性、公共产品、市场失灵和信息不对称的含义及对应的解决办法。针对信息不对称问题,教授提出了“certification”和“licensing”两种途径,并且比较了二者的优缺点。随后,Philipsen教授通过一张漫画,辩证地阐述了政府公共监管与市场失灵的关系,同时探索了与公共监管相对的私人监管这一新的监管方式。Philipsen教授向大家介绍了有关私人监管的理论和私人监管的常见类型。Philipsen教授还分析了私人监管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比如,私人监管者具有更专业的知识、更自由的机构和更低的成本,却缺少像公共监管那样的执行和惩戒机制。对于监管和责任规则结合问题,Philipsen教授认为,我们应该首先认识到两种规则结合的根本目的是避免负外部性影响。同时,结合也不是必然的,而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结合可能会带来一些好处,例如增强监管的执行力度和避免游说者的影响等。最后,Philipsen教授回归到讲座的题目上,给出了“smart mixes”的含义,并且以表格的形式向大家展示了公共监管和私人监管的部分具体内容。

报告结束后,徐光东教授对Philipsen教授所作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贵斌威副教授和徐文鸣助理教授分别作了点评。贵斌威副教授认为Philipsen教授的报告提供了丰富的文献,开阔了研究思路,对我们的启发很大。针对公共监管和私人监管的选择问题,贵斌威副教授认为,交易成本和信息问题可能是一个帮助我们进行选择的依据。徐文鸣助理教授认为Philipsen教授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认为“smart mixes”的监管策略为中国监管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讲座结束后,Philipsen教授与我院徐光东教授、贵斌威副教授、李文静助理教授和徐文鸣助理教授等与进行了座谈。双方就法与经济学重点研究领域及进一步的学术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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