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5日,由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法律与金融创新团队”主办的“法律与金融”主题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科研楼B205会议室召开。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及学生2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围绕“法律与金融的实证研究”和“金融发展的制度基础”两个主题展开,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就自己的研究课题作了主题报告。
法与经济学研究院的徐光东副教授首先致辞。他对校外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希望能够借助这次机会同各位同行进行深入交流。他指出,法与经济学研究院一直重视同国内外各高校之间的学术交流,并且长期致力于创造交流学习的平台,以期实现共同发展。
第一单元的讨论主题是“法律与金融的实证研究”,由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王乐兵博士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唐应茂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周天舒博士和徐文鸣博士先后作了题为《金融法的联邦主义特征及其经济后果——来自小额贷款行业的证据》、《中国证监会执法探微:以证监会在2011年至2015年间对内幕信息传递人的执法为样本》、《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Public Enforcement of Securities Law in China:Finding the Missing Piece of the Puzzle》的主题报告。唐应茂副教授以全国31个省份的小额贷款行业发展状况为切入点,围绕中央地方分权模式的特点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地方扩权类规则数量越多对地方小贷行业的发展越不利的结论,并进一步指出中央和地方立法分权安排是复杂、交错和制度化的。周天舒博士针对我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的执法情况作了实证研究。他对2011—2015年间证监会处罚内幕交易的相关案例进行了分析,总结了证监会对内幕信息传递人责任的判断标准,并指出证监会对内幕信息传递人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因此需要建立充分的激励以及有效的司法审查来维护和监督证监会执法。徐文鸣博士研究了证券法的公共执法问题。他的研究将证监会派出机构的公共执法产出纳入统计口径,首次全面统计并评估了中国证券公共执法水平,并依据上市公司所有权属性分别研究了各类企业接受处罚的数量和概率,进一步深入剖析了证券选择性执法的现象及原因。
第二单元的讨论主题是“金融发展的制度基础”,由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胡伟强博士主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马静远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徐光东副教授和李文静博士分别作了题为《Confucian Business Culture and Competition Law in East Asia》、《The Political Roots of China’s Financial Repression》和《金融创新的法律风险》的主题报告。马静远博士的研究主题是儒家商业文化对东亚国家反垄断法的影响,旨在用儒家商业文化来解释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她考察了台湾“卫星工厂”、香港家族企业、日本财阀以及韩国公司集团的发展模式及发展理念,指出儒家文化无论是对企业所有权的控制还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徐光东副教授围绕中国金融抑制的政治根源展开了研究。他对金融抑制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利用各项经济指标衡量了中国金融抑制的程度,剖析了利益集团及国家治理逻辑对金融体系的巨大影响。李文静博士就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他运用供给需求分析解释了金融创新为何如此迅猛,并从财产法、担保法和合同法等角度探讨了中国法律对金融创新的适应问题,从司法和执法角度探讨了制度实施水平对金融创新的适应问题。
在听取上述报告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向汇报人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讨论结束后,法与经济学研究院贵斌威副教授对本次研讨会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各位专家学者的报告虽然研究主题不一,但都极富理论创新,并且进行了全面的实证分析,为日后开展学术研究带来了诸多新的思路,为“法律与金融”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热烈的掌声中,“法律与金融”研讨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