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8日至9月8日,荷兰皇家科学院(KNAW)院士,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大学法学院、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特聘“海外名师”Michael Faure来我院工作,对法与经济学研究院教师开展科研指导工作。
一、对教师进行科研指导
在校期间,Faure教授与胡继晔教授、徐光东副教授、贵斌威副教授、周天舒讲师、李文静讲师、徐文鸣讲师等座谈,对他们分别给予科研指导。
李文静讲师就互联网金融、出租车APP监管问题作了科研汇报。周天舒讲师作了题为“regulation with random standards: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of tipper liability in China’s insider trading cases”的科研报告。徐文鸣讲师报告的主题为 “Doe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tter”。贵斌威副教授就股票市场价格、投资者民事诉讼制度等问题谈了自己的观点。胡继晔教授就机构投资、证监会监管等问题汇报了自己的科研情况。徐光东副教授就环境侵害与股票价格、金融抑制与政治周期等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
Faure教授认真听取了各位老师的研究计划和初期成果,与各位老师进行了深入讨论,并从选题细化、论证方法、数据获取、文章结构等方面给出了自己的指导意见。他鼓励各位老师拿出有国际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并为大家推荐了相关领域的投稿期刊。
二、与学院教师进行科研交流
工作期间,Faure教授与研究院教师交流了自己的科研成果,重点交流了近期以我校海外名师身份发表的“In the aftermath of the disaster: liability and compensation mechanisms as tools to reduce disaster risks(灾难之后:以侵权责任和赔偿机制作为降低灾难风险的工具 ”一文。该论文已发表在2016年第1期《Stanford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三、与学院教师座谈进一步开展学术合作问题
Faure教授与研究院教师座谈了“The Rise of the Regulatory State?: The U.S., E.U. and China’s Theory and Practice”国际会议论文集出版事宜,并就欧洲法律经济学博士生项目开展情况、继续开展合作研究,以及与更多的海外知名大学建立学术联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Faure教授与学院“法律与金融”创新团队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国际学术研讨活动进行深入讨论并达成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