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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举办2011级研究生第四期读书报告会

2011年12月22日晚,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在学院路校区举办了2011级硕士生和2011级博士生第四期读书报告会,徐光东副教授、2011级全体博士生、硕士生一同参加了本次报告会。本次报告会用英语进行。

在读书报告开始之前,徐光东老师先对将要分析的两篇文章作了精彩的背景介绍,并提供了拓展阅读的建议。本次报告会上,硕士生于楠、杨芳和王琳同学选读了《Corporate law’s limit》(《公司法的局限》)一文,该文作者是哈佛大学法学院的Mark J. Roe教授。于楠同学首先介绍了本文的背景知识,包括LLSV在公司法方面的研究以及本文作者的主要观点。杨芳同学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理论模型以及公司法在控制代理成本和大宗机构持有者控股方面的不足,并运用Eviews分析工具对理论进行了检验。王琳同学主要介绍了公司法在股权结构方面在不同国家的不同表现,以及分散股权的政治,社会方面的基础。最后,于楠同学对本文进行了总结,即公司法是有益的,但公司法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并不是极其相关的。之后徐光东老师与同学们一起对文章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次报告会上,硕士生滕飞、刘俏婷、郭倩同学选读了《Law and Economic Growth》(《法律与经济增长》)一文,本文作者是得克萨斯大学法学院Frank·B.Cross教授。报告开始后,滕飞同学先讲解了法律制度对经济增长的理论上的重要性,这一部分主要从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介绍和对两种其他观点的批判展开。其后刘倩婷同学展示了关于法律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最后郭倩同学讲述了额外法学研究的必要并总结全文。徐光东老师悉心解答了同学们的问题,达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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