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5日,新加坡管理大学助理教授、加州伯克利法学博士张巍在学院路校区为法与经济学研究院的师生作了主题为“美国的积极股东”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徐光东教授主持,徐光东教授和徐文鸣讲师作了点评。
张巍教授首先介绍了美国积极股东的定义、主要活动以及活动的影响。积极股东是指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的股东,积极股东的行为主要是出于经济目的,少数出于其他目的。积极股东的活动主要形式包括通过代理投票权、股东提案方式、法律诉讼和私下协商等手段来对公司绩效、管理者薪酬、投融资决策和控制权私益等方面进行干预和监督。积极股东在公司治理中仅仅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接着张巍教授介绍了美国股东积极活动兴起的制度原因,即:分层董事会的消退;Proxy adviser的兴盛;委托投票权征集规则改变;机构投资人可以任意自由交流;允许短征集卡(short slate);经纪人投票率降低等。
股权分散导致了“经营者控制”。在公司治理的两个层次中,治理机制是产权安排实现和融资成功的保障,它包括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内部治理机制主要探讨股东与经理层的激励约束机制,外部治理机制则主要包括外部投资者、外部市场、中介机构和政府监管部门对公司进行治理。公司内部治理永远无法回答谁来监管监管者的问题,张巍教授指出,公司外部治理的核心在于产权化,其三大法宝是积极股东活动、收购与兼并和空头交易。随着金融“脱媒化”不断演进,资本市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外部治理机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徐光东教授和徐文鸣讲师分别对讲座作了精彩点评。同学们随后就代理问题与机构投资者利益冲突;中国机构投资者直接参与公司治理的证据的效果;机构投资者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作用等问题与张巍教授进行了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