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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泽宇

学历:法学博士

职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教师情况

研究领域:

民商经济法、金融证券监管、公司治理与公司金融、法律经济学、跨境并购与私募股权投资

主要讲授课程:

法律与金融监管,公司金融法,法律与经济案例分析

外语语种: 英语

教育经历:

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芝加哥大学法学硕士、博士

学术观点

(1)在《证券法》推动由事前审核转向建立全信息披露体系下的事后救济与投资者保护制度的转轨过程中要依靠市场自律惩戒机制、保荐人责任与中介声誉的信号作用,司法救济途径与代表人诉讼,以及行政机关主导下的先行赔付等救济手段齐头并进。其中,先行赔付所提供的平台担保构成了事实上的严格责任,合同上的隐性保险作用有助于推动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

(2)在注册制推进深化的背景下,中介机构将更明确为规范执业的专业人、恪守独立的看门人、自担风险的责任跟投人:券商以声誉和资本投入担保对于科创发行人资质的评估和调查,在审核担保信号作用与声誉效应的激励机制下,有助于强化市场对保荐人挑选项目能力的评判,逐步形成保荐人品牌声誉与竞争,形成良性的市场信号和价值判断循环

(3)券商分类制度有助于引导券商业注重行政监管机关眼中的声誉,现有的行政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的强化有助于形成市场信誉反馈与保荐人品牌效应的建立。同时,可以通过尝试设立证券服务机构专业保险制度,实现风险的再分配,鼓励券商参与信息披露积极性与尽职调查。市场各方与监管机构也要对制度的改革多一些包容性,允许试点试错,在动态运行中实现证券监管制度不断优化调整。


科研成果

《券商分类制度下的保荐⼈IPO声誉效应与责任——兼论《证券法》修法下的科创板保荐制度》,《河北法学》,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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