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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徐光东博士应邀参加美国法和经济学学会第十八届年会

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2008年5月28日

美国法和经济学学会(American Law and Economics Association)于2008年5月16-17日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召开第十八届年会,应会议邀请,我中心徐光东博士作为该学会会员参加了本次年会

本次年会参加人数274人。与会者中,既有声望卓著的学科领袖,如该学会本年度主席、公司法和破产法专家、哈佛大学教授贝布查克(Lucian Bebchuk),企业理论的奠基人之一、哈佛大学教授哈特(Oliver Hart),法和经济学领军人物之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库特(Robert D. Cooter)等;也有年轻一代的学者代表,例如芝加哥大学教授埃瑞克.波斯纳(Eric Posner),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皮斯托(Katharina Pistor),明尼苏达大学教授帕雷希(Francesco Parisi)等。需要指出的是,随着法和经济学的迅速发展,年会的参加者已经不仅限于美国大学的学者,还包括来自其他国家的研究人员,包括欧洲(如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兰克福大学、诺丁汉大学、日内瓦大学、博洛尼亚大学等)、亚洲(特拉维夫大学、希伯莱大学等)和拉丁美洲(Universidad Externado de Colombia)。

年会第一天分为四个会期(session),每个会期包括7个小组会议(panel);第二天则为三个会期,每个会期包括6个小组会议。两天议程共安排了46个小组会议。每个小组会议围绕一个主题,由一个小组主席(panel chair)主持,对3篇论文进行讨论。每个小组会议历时1个半小时,其中每篇论文的作者陈述(presentation)时间为15分钟,提问和讨论时间为15分钟。

年会小组会议的议题基本上涵盖了法和经济学的所有领域,从传统的财产法、合同法、侵权法到新兴的行为主义法和经济学,从微观的企业理论、公司治理宏观的经济发展和全球投资,年会共设计了近30个议题。与会人员围绕年会议题所提交的论文,或对传统问题进行重新认识,或引入新的研究方法,或对新领域进行探索,他们的努力大大丰富了我们对法律问题的了解,进一步推动了法和经济学的发展。例如,哈佛大学的斯帕曼(Holger Spamann)重新构造了LLSV论文中的数据从而得到了不同的结论,哈特教授则从行为经济学的角度对企业进行分析

徐光东博士在参加会议期间,与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芝加哥大学等学校的有关学者进行了交流,向他们介绍了中心的有关情况,并就进一步合作的事宜进行了讨论。

美国法和经济学学会成立于1991年,是美国法和经济学界的唯一全国性组织。1990年,法和经济学的创始人(founder)之一梅因(Henry Manne)教授在乔治梅森(George Mason)大学主持会议,讨论成立法和经济学的全国性组织。1991年,乔治梅森会议的与会者普雷斯特 (George Priest)、波林斯基(A. Mitchell Polinsky)和沙维尔(Steven Shavell)正式发起成立了美国法和经济学学会,并于同年5月召开了第一届年会。此后该学会每年5月定期召开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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