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4 08:47:05 东北新闻网
今年起我省将探索开展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防止不计“后果”的立法行为发生。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孙桂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称,近日我省将组建科研小组,加快研究立法成本效益评估实施的具体方案办法。如改革顺利,我省将有望成为全国首个实行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的省份。
“如果只立法不评估效益,将导致立法徒具形式。法律制定出来是为了执行,如执行起来操作难度很大,就没有必要制定。”省政府法制办新闻发言人林志敏称,立法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还有法律实施也有社会成本。林志敏举例说,比如目前我省正在制定“拆迁条例”,如果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将势必引起房价上涨,物价波动。
省委党校民商法教授李玮进一步分析认为,应尽可能减少制定成本高、实施成本高和监督成本高但社会效益差的“劣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据悉,立法的成本效益分析分为三种,即立法前的成本分析、立法中的具体条文论证和立法后的效果评估。国家要求实行立法后的效果评估,我省的方向则是着重在立法前考虑该法该不该立和立法后的效果评估,在全国率先“尝鲜”,先走一步。
另外,近日起我省将加强对各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努力实现全省规章、规范性文件违法率由目前的14.7%%降到5%以下,实现审查纠错率100%。发挥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对政府部门法律法规及实行情况的监督。
(华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