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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06级法律与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顺利通过答辩

2009年5月10日,中国政法大学2006级法律与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顺利结束,吴东美同学顺利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徐孟洲教授、朱大旗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席涛教授、刘纪鹏教授、徐晓松教授组成,徐孟洲教授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刘东美同学就自己的博士毕业论文向答辩委员会作了报告,并回答了答辩委员会的提问。她以政府价格监管为研究对象,以法律经济分析为主要研究方法,论述了政府价格监管重构问题,并提出了我们政府价格监管重构的初步建议。

答辩委员会评议认为:吴东美同学对于政府价格监管重构问题的研究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和应用价值;对我国政府价格监管重构问题的建议具有创新性,该问题的研究深化了价格监管改革问题,具有较大的学术价值。论文结构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论述充分,体现了严谨的科研作风和较强的表达能力。吴东美博士在答辩中比较精彩地回答了答辩委员会的提问,体现了较强的法学基础和经济学基础。经过无记名投票,答辩委员会一致同意授予吴东美博士学位。

据悉,吴东美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培养的第二届法律与经济专业博士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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