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3日晚,法和经济研究中心在学院路校区举行2010级博士第二期读书报告会,席涛教授、张卿副教授、徐光东副教授及全体2010级硕士生参加了报告会。
本次读书报告会中,赵晓琦博士讲解了《成本收益分析下的控制代理:实证主义观点》(Controlling agencies with cost—benefit analysis a 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 perspective, Eric A. Posner,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2001,No.4 ),赵晓琦博士深入介绍了作者和文章的背景、结构及研究方法,对成本收益分析制度相应的理论做了体系性的梳理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最后就中国立法监管的一些现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之后,老师就如何读好一篇文章及如何做好理论研究提出了许多建议。09级博士黄刚就博士论文选题做了相应的陈述,各位老师也对选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赵晓琦博士论述文章的主要内容 黄刚就博士论文选题做相应陈述
文献综述:
《成本收益分析下的控制代理:实证主义观点》(Controlling Agencies with Cost—Benefit Analysis: A 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 Perspective,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 68: 1137-1199. , 2001.)的作者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Posner, Eric A,本文要解决的问题是从制度背景下来探讨成本收益分析的作用,即成本收益分析理论正当性。作者的核心观点是从制度角度来看,成本收益分析具有理论正当性: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委托人(总统和国会)与代理人(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能够使总统和国会更好地实现对监管机构的有效控制;另一方面它对监管机构也是有利的。此外,作者还得出以下结论(1)监管机构有激励去进行成本收益分析;(2)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分歧越大,总统和国会越会要求监管机构进行成本收益分析;(3)成本收益分析对总统和国会带来的利益将随着两者分歧的增大而减少;(4)政治制裁和法律制裁都可以用来保障监管机构进行成本收益分析;(5)成本收益分析可以减少利益集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