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for Legal Innovation-Law and Economics in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选读
2013年3月21日晚,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在学院路校区举办了2012级研究生第六次读书报告会。席涛教授、2012级全体博士生、硕士生共同参加了本次读书报告会。本期读书报告由吴秀尧博士进行。
本期读书报告会上,2012级博士生吴秀尧选读了《法律创新市场——欧洲和美国的法和经济学》(Market for Legal Innovation-Law and Economics in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一文,本文由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法学院Nuno Garoupa教授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经济学系名誉教授Thomas S. Ulen共同研究发表。本文主要是对欧美之间在法学创新上(尤其是指法和经济学发展上)的不同之处进行探析,以解释美国法学创新程度为什么能够优于其他区域。首先,吴秀尧博士就本文的作者及相关背景问题进行了简要介绍;之后,向大家描述阐释了本文的行文结构,并按照本文的行文逻辑结构顺序,对文章的具体内容进行一一讲解;最后,在文章内容讲解的基础之上,对本文做了进一步的启发和思考。在报告完成之后,席涛教授针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点评;同时,同学也就自己疑惑的问题进行了提问,吴秀尧博士及席涛教授予以详细解答。就此,本期读书报告会圆满结束。
文献观点综述:
《法律创新市场——欧洲和美国的法和经济学》(Market for Legal Innovation-Law and Economics in Europe and the United States):论文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具体说来,主要包括摘要引言、提出问题:美国和欧洲法和经济学的差异、解决问题:导致上述差异的可能原因(政治意识形态、金钱和法和经济学的成功、普通法法系与民法法系、法学教育的结构、法学教授的待遇、功利主义与康德主义、法律现实主义、伟大的男人或者女人理论、法律文化等)以及文章的结论:法和经济学的存在和发展是提高了法学领域的生产力。通过本文的论述,作者向读者展示了美国(北美)和欧洲地区法和经济学发展差异,以及隐藏在这些差异背后种种可能性原因,并在最后指出法和经济学的发展对于法学生产力的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