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2008年6月6日
6月5日下午,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举办了博士生第一期读书报告会,07级博士生李翰阳同学和陈路同学分别主讲了题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及实施”和“公司的社会责任”的读书报告,中心席涛、张卿、武常海和梁敏老师及中心全体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读书报告会。
李翰阳博士首先对巴塞尔协议签订的基本背景作了一个简单的介绍,然后着重介绍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基本框架,重点介绍和分析了“最低资本要求”、“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这三大支柱。其中,最低资本要求支柱主要围绕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展开。最后,李翰阳同学就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中国的实施情况,对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影响和意义谈了自己的基本观点。
陈路同学在“公司的社会责任”的读书报告中,首先通过一系列的公司法案例,引出了她讲的主题——公司应否承担社会责任。接着,她介绍了理论界正反两方的争论焦点:在所有权和控制权日益分离的背景下,董事和经理究竟是谁的受托人,是立足于对股东利益的保护还是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在对各种理论进行分析比较后,陈璐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公司应承担社会责任,并且公司社会责任可以分为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前者企业必须承担,后者企业选择承担。最后,她分析了我国公司法这方面规定的不足,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在博士生李翰阳和陈路同学昨完报告后,中心的老师和同学与两位主讲人就一些具体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交流,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根据中心博士生培养方案,中心博士生将不定期举行读书报告会,讨论博生生读书中遇到的争议问题以及大家感兴趣的一些问题。潜心读书,广泛涉猎,观点争论,思想交锋,学术创新。中心博士生对读书报告会的影响期许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