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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济学经典文献讨论会第二期

席涛教授对本期讨论会作点评

12月26日,法和经济研究中心举办法经济学经典文献讨论会第二场。中心主任席涛教授、徐光东、武长海老师及法律与经济学专业全体同学参加了讨论会。

本次讨论会以《寻找银行业监管的最优体制》与《合同法的经济分析之三十年回顾:成功还是失败》以及《欧洲、美国和亚洲金融体制之比较》为基础,围绕金融体制、银行监管以及法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首先由这三篇文献的翻译者,06级法律与经济专业硕士王云、范军和姚适同学分别对两篇文章的核心观点、分析方法、学术争论、政策运用及借鉴意义,作了清晰而全面的介绍。其中姚适与王云翻译的两篇文章属于金融体制、银行监管研究的经典文献,其中艾伦教授的文章通过对各国金融体制的实证分析,介绍了美国、欧洲、日本以及亚洲其他国家金融体制的重要特点,而莱文、巴斯教授的文章则通过对107个国家的分析数据,提出了银行监管的重要指标和参数体系。范军同学则介绍了埃里克波斯纳教授关于这30年来法经济学方法对合同法分析的梳理,对于我们在法与经济学研究以及理论运用方面有极强的借鉴意义。

同学们对文中相关的理论疑惑向三位主讲同学提问,并表达了自己对相关领域的见解。几位老师也对法经济学研究的方法,以及对经典论文阅读的方法和参考意义向同学们作了介绍。

三篇文章的主要观点:

一、《寻找银行业监管的最优体制》James R. Barth Gerard Caprio Jr. and Ross Levine,主讲人:姚适

 

1、文章概况:

(1)背景:银行业危机频繁爆发,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银行业监管的要求

(2)目标:需要回答以下问题:是否需要建立一个“最优监管措施”清单?监管措施是否具有普适性?什么样的监管更有益于银行业的稳定发展?

(3)研究方法:寻找焦点:找出理论和政策争议最大的7个关键问题;收集数据:建立包括107个国家的大型跨国数据库;数据分析:采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分析相关关系;得出结论:逐一回答7大关键问题。

2、理论争议:

是否应当限制银行经营范围

是否应当加强银行业准入限制

是否应当实施资本充足率监管

是否应当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是否应当赋予监管者更大的权力

是否应当鼓励私人监督银行业

是否应当推行银行国有化

3、结论

具有以下因素的体制最有利于银行业的发展和稳定:

(1)强制银行披露真实准确的信息

(2)赋予私人监督银行的权力

(3)鼓励私人行使对银行的控制权

二、《合同法的经济分析之三十年回顾:成功还是失败》Eric Posner 主讲人:范军

1、主要观点

(1)约束条件:

“合同法的经济分析”特指20世纪70年代至今的经济分析。

对合同法进行经济分析的目的是,为现有的合同法律规则提供一个解释,以及为对这些规则的批判或者辩护提供一个根据。

判断合同法经济分析成功与失败的标准:能否实现经济分析的目的(或者说经济学对对理解目前的合同法提供了多少额外的价值)。

对合同法经济分析的批判是建立在已有学术文献、法院裁判基础上,属于经验性的、方法上的判断,并且,这些判断仅适用于合同法。

(2)观点

1)合同法的经济分析不能提出一个关于合同法的“经济理论”,不能解释当前的合同法律制度,也不能为合同法的批判和改良提供一个坚实的正当性基础。也就是说,用经济学模型解释合同法或者证明合同法改革的正当性是失败的,因为,经济分析中的简单模型排除了与现实紧密联系的相关变量,复杂模型所包含的一些变量在现实中无法计量。

2)将合同法的经济分析与合同法的教条式分析、哲学式分析、批判式分析相对比,经济分析的方法对合同法及其理论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是开创了一套改进合同法律文献的学术习惯,二是尽管经济模型不能产生一个确定的、最佳的合同法,但是,其有助于确认不同法律规则的成本和收益。合同法的经济分析失败了是指“合同法的经济分析已经取得了许多成就,但还未达到其拥护者所说的成功的标准”,“经济分析不如在其他领域那样富有成效”。

(3)分析方法:

1)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

2)成本—收益分析

合同法的经济分析的起点是假定合同是当事人为了投资于共同获益的项目,或者分担风险而订立合同,因此,成本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成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约束条件。例如,当且仅当买方的估价高于卖方的成本时,卖方才可能订立合同,据此决定有效履行或者有效违约。

三、《欧洲、美国和亚洲金融体制之比较》Franklin Allen Micheal K.F Chui Agela Maddaloni ,主讲人:王云

主要观点:

1、重点研究金融结构中的两个特殊方面: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及其抵押贷款市场。研究结果显示:不同地区的机构投资者的投资主要方式是不同的。中央银行特别是亚洲国家中央银行的最近变化是,渐渐成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房地产及其抵押贷款市场差别越来越大,辨别哪种金融结构是最好的还需长时间的研究。

2、本文研究了欧元区、英国、美国、日本和除日本以外的亚洲地区的不同的机构制度所有制模式。每个国家机构的作用是不同的。在欧元区和日本,最重要的机构是银行和其他MFIs。家庭将他们大量的资产投入这些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中。在英国和美国,家庭更多的面临证券价格的波动。当美国家庭将相当数额的资产用于额外的证券投资时,英国家庭是购买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证券。近年来,特别是在亚洲一个有趣的变化是,机构投资者作用越来越大。这可能对美国财政债券市场产生重要影响,并决定其中期利率。中央银行和私有金融机构客观职能的不同,也可能对金融稳定产生潜移默化的有益作用。

3、本文最后研究了房地产和抵押市场的区别。因为房地产在大多数国家都是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一国经济金融结构的关键部分。房地产价格在大多数国家是不断上涨的,但上涨速度不同,这导致资产增值抵押贷款的比率不同。一国房地产价格的下降,可能会导致将来系统风险大大增加。各国抵押市场结构的最大不同可能是效率不同。在这方面,美国MBS的作用相对于其他国家更为重要。

4、机构投资者和房地产及抵押市场,是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决定金融体制效率性、稳定性和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方面起重大作用。关于一种金融体制是否优于另一种,是一个重要问题,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完全了解金融机构的不同,是如何影响金融体制效率性、稳定性和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以及这些因素如何相互作用。我们相信在这个问题被完全弄明白之前还会有更多的人在作这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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