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7日晚,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METRO研究所副主任Niels Philipsen,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法学院副教授Stefan Weishaar在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211会议室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Regulatory State:A European Perspective(监管型国家:欧洲观点)》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徐光东副教授主持,中心胡继晔教授、徐文鸣讲师作了点评。
徐光东副教授首先致辞,欢迎Niels Philipsen副教授和Stefan Weishaar副教授的到访。Niels Philipsen副教授在讲座中首先提出了三个问题:什么是国家援助?为什么政府提供援助?为什么超越国家进行限制?通过对这三个问题的分析,Niels副教授探讨了欧盟和我国政府的补贴政策。他结合《里斯本协议》关于豁免和程序规定的条款,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欧盟补贴政策目标的演进,并讨论了中国政府的企业补贴政策。Niels副教授最后得出了两个结论:第一,国家援助政策沿着“更经济”的途径发展,效率是一个重要标准;第二,国家援助的重点应转移到经济问题,要关注效率、竞争与激励效应等方面。
Stefan Weishaar副教授在讲座中主要探讨了行政垄断如何阻碍中国市场一体化和经济增长的问题。Stefan Weishaar副教授认为,信息和外部性问题为政府干预市场提供了正当性理由,但这种干预也因为存在监管捕获和寻租等问题而有极高的成本。Stefan Weishaar副教授分析了针对国家质检总局提起的反垄断诉讼案件,他认为该案件中的行政干预是正当的但是干预过度,因此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福利的损失。Stefan Weishaar副教授还通过该案件,分析和比较了中国反垄断法与欧盟竞争法在规定扭曲竞争行为上的区别。
胡继晔教授和徐文鸣讲师分别作了点评。胡继晔教授讲述了中国政府行政垄断的背景,并提出了国家援助在解决市场失灵方面会产生高昂的行政成本进而导致成员国财政状况更加恶劣并减少创新积极性的观点。徐文鸣讲师则从政府援助的高成本和国有银行的低效率对市场影响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之后,同学们围绕实施国家援助前的调查程序、可实施国家援助的情形等问题进行提问,Niels Philipsen副教授和Stefan Weishaar副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作了精彩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