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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经济学系列讲座第五十讲 Avishalom Tor教授:“法律、经济与监管”

2012年5月22日晚,美国圣母大学的Avishalom Tor教授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419会议室进行了一场题为“Law、Economics and Regulation”(法律、经济与监管)的讲座。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徐光东副教授主持,荷兰皇家科学院院士、中国教育部特聘“海外名师”、伊拉斯谟大学法学院Michael Faure教授、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胡继晔副教授进行点评。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李文静讲师和周天舒讲师也参加了本次讲座。

首先,Tor教授谈到,法和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有两大分支,一个是实证分析方法,一个是规范分析方法。在实证分析中,法律有许多功能,包括争议的解决、协调,信息的传达和行为监管等功能。在法和经济学中,有一个最基本的假设,即“理性人”假设,认为人们在行为选择时都是理性的,是追求自己效用最大化的,有他们的理性的偏好。在此,他强调了激励在理性人行为选择过程中的重要性,对于不同的激励,人们将会做出不同的行为选择,以追求效用最大和成本最小。为了进一步解释,他举了刑事犯罪的例子:定罪可能性乘以处罚的严厉程度等于罪犯的预期刑罚。当定罪可能性固定,而处罚严厉程度加大时,罪犯的预期刑罚成本就会上升,理性的罪犯就会减少犯罪。同理,当处罚严厉程度不变而加大定罪可能性时,理性的罪犯也会减少犯罪。

在规范分析方面,Tor教授认为,规范分析就是指应该做什么,是简单而又清楚的指令。紧接着,Tor教授介绍了法经济学的基础——科斯定理。他用了一个简单易懂的案例来说明这个定理——假设一个工厂向空气排污,给附近居民造成污染,平均每家损失3000人民币,有三种解决方法:不采取行动,购买洗衣机或购买空气净化器。通过这个案例,Tor教授告诉我们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不论将权利赋予谁,均不影响资源的配置效果,这时候法律没有起到作用。但是在真实的世界中,存在着大量的交易成本,此时法律对权利的配置就显得非常重要,而制定法律的目的就在于最小化交易成本。Tor教授认为,市场并不是永远都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也会存在失灵,市场失灵包括垄断、信息不对称以及我们真实世界中广泛存在的负外部性。负外部性也是一种成本,不将负外部性包含在内的成本并不是真实的成本。Tor教授还认为,除了市场失灵外,还存在政府失灵,而且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从信息方面来说,当政府监管市场时,它要像市场参与者一样去搜寻信息;从激励方面来说,如果政府犯了错误,同样地也会产生一定的后果。此处,Tor教授还提到了“俘获”理论,市场的监管者可能会被企业“俘获”,从而变成这个企业的“看门人”。

最后,Tor教授认为没有风险的社会是不存在的,而政府和市场都有可能失灵,我们要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去分析问题,把这政府和市场二者结合起来。

演讲结束后,Michael Faure教授和胡继晔副教授对Tor教授的讲座进行了精彩的点评,Michael Faure教授提到学界对于法和经济学的质疑,包括理性人假设是否成立、效率是否优先于公平以及法经济学是否适用于民法法系国家等问题。胡继晔副教授认为Tor教授的讲座为我们提供了三个方面的信息,首先是理性人假设在法律经济分析中的运用及受到的质疑,其次是经济学中的效率追求与法学中的公平原则的关系,最后是经济学中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导致了诸如证券法中信息强制披露等法律制度。另外同学们也积极提问,与几位教授交流法和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诸多问题。

Tor教授的讲座给同学们提供了丰富的信息,为同学们深入了解和研究法经济学缕清了思路、开阔了视野,讲座在同学们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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