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在学院路办公室,就立法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召开了座谈会,中心全体教师,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秘书长Herbert Kronke先生,以及《开普敦公约》航空器议定书起草小组组长Jeffrey Wool先生参加了会议。Herbert Kronke先生和Jeffrey Wool先生谈到了《开普敦公约》对立法技术的重视,尤其强调了要注重对数据和资料进行积累。席涛教授谈到我国已经开始了立法的事前分析和立法后评估,并且学习和借鉴了美国、欧盟、OECD等国家的经验和教训,但最为重要的是要结合中国的国情。
晚上,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在我校研究生院108教室举办了“法与经济学系列讲座第十九讲”。Herbert Kronke先生和Jeffrey Wool先生,分别从国际融资体制与航空业两个角度介绍了《开普敦公约》的相关内容,重点介绍了公约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方法,并与研究生院的同学展开了深入交流与深刻探讨。讲座在中心主任席涛教授主持下进行。
首先,Herbert Kronke教授为同学们做了题为“《开普敦公约》与国际融资”的报告。报告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开普敦公约》制定的背景及其主要特点;第二部分主要讲述了公约的三个原则,即透彻的优先权原则、优先权快速实现原则以及在破产程序中仍然适用原则;第三部分为公约中国际注册的相关内容。
随后,Jeffrey Wool先生做了题为“《开普敦公约》:从航空业的视角”的报告。Jeffrey Wool先生首先阐明了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航空工作小组(AVG)的组成、目标、任务等情况,而后简单介绍了《开普敦公约》及其商业和金融价值,随后讲述了公约的基本目标、主要原则及其重要特点,最后介绍了国际登记机构的总体结构、批准程序和登记程序。
精彩的报告过后,张卿副教授对报告做了点评,他认为报告是对国际法进行法经济学分析的一次经典尝试,并结合经济学和法学的相关知识对报告做了进一步解释。随后,两位嘉宾对同学们的提问做了精彩的回答,他们深入浅出、诙谐幽默的语言赢得了在场同学的一致好评。讲座在真诚而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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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敦公约》:从[1]…doc